樂安縣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053) | |||||
建設單位名稱 | 樂安縣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占云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前坪路 | ||||
項目名稱 | 樂安縣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 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樂安縣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是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元。位與樂安縣工業園區前坪新區、占地面積約30畝,于2011年7月建成投產。為一家生產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擁有H2S180型混凝土生產線2條、混凝土輸送車20輛、泵車7輛和專業的混凝土實驗室。年生產能力30萬立方米,現擁有員工70多人。 該公司質量保證體質完善,企業管理實行標準化、規范化、人文化管理。建立了一支具有高、中、初級階梯人才隊伍。具有豐富的管理、經營、生產技術等經驗。公司于2011年7月取得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三級資質。 公司本著質量、信譽至上、供貨及時的宗旨與社會各界合作,在8年多的生產銷售中,為樂安縣各小區、橋梁、道路等提供高品質的商品混凝土。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樂安縣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趙鋮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占云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04月03日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趙鋮 | 時間 | 2020年04月08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04月08日-2020年04月10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樂安縣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溶劑汽油和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4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75.0%,個體檢測抽取3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6人次進行個體粉塵檢測,合格率為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除攪拌站攪拌機入料口水泥粉塵(總塵和呼塵)濃度的峰接觸濃度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 化學有害因素》 (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 其余各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限值要求。 | ||||
建議 | 1、加強攪拌機的密閉性,防止粉塵外逸;及時清掃攪拌機附近的粉塵,防止攪拌機振動產生的揚塵。 2、原料倉鏟車作業時增大濕式作業或進行曬水,防止粉塵逸散。 3、給工人配備符合要求的防塵口罩并監督佩戴。 4、企業在生產區域內已設置了除塵設施,相關人員應加強對其檢查工作,檢查異常的須及時對其進行檢維修,確保所設置的防護設施能有效運轉。 5、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6、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一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7、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